I型膠原軟骨修復產品在我國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I型膠原軟骨修復凝膠類產品,是指所用原材料限定于由動物(牛、豬、鼠、魚等)的組織(皮膚、肌腱、骨骼等)提取、分離及純化(交聯或非交聯)得到的I型膠原蛋白,可采用不同的物理、化學交聯方法及其它工藝制備而成的凝膠狀支架產品。本文為大家介紹I型膠原軟骨修復產品技術要求及醫療器械注冊要點。
I型膠原軟骨修復產品在我國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I型膠原軟骨修復凝膠類產品,是指所用原材料限定于由動物(牛、豬、鼠、魚等)的組織(皮膚、肌腱、骨骼等)提取、分離及純化(交聯或非交聯)得到的I型膠原蛋白,可采用不同的物理、化學交聯方法及其它工藝制備而成的凝膠狀支架產品。本文為大家介紹I型膠原軟骨修復產品技術要求及醫療器械注冊要點。

1.I型膠原軟骨修復產品描述
需全面描述產品I型膠原蛋白及其它成分的含量、純度及來源,產品結構形式(產品組件的結構示意圖和/或實物圖)、主要成型工藝、工作原理、交付狀態、滅菌方式及貨架有效期等,以及區別于其他同類產品的特征等。
2.I型膠原軟骨修復產品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的表述需客觀、清晰,使用有明確定義或行業公認的術語或名詞。I型膠原軟骨修復產品一般用于限定面積的軟骨缺損的修復,需明確預期手術術式、植入部位、缺損面積及與其組合使用的其它器械和醫療產品。
3.I型膠原軟骨修復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需符合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相應要求。在此基礎上,注冊申請人需根據產品的特點,制定確保產品安全、有效的技術要求。產品技術要求中試驗方法需依據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際標準制訂,或經過充分的驗證。
3.1產品型號/規格及其劃分的說明
列表說明產品的型號、規格,明確產品型號、規格的劃分說明,明示產品組成及結構。推薦采用圖示和/或表格的方式。
3.2性能指標
根據產品特性,選擇適用的項目進行規定,例如外觀(如性狀、顏色)、可見異物、裝量、膠原蛋白含量、復合成分含量(若適用)、總糖含量、脂肪含量、雜蛋白分析、水分、酸堿度、熾灼殘渣、酸水解產物、色氨酸檢查(去端肽時)、重金屬總量和微量元素、添加劑(包括溶劑)殘留、交聯劑殘留(若適用)、無菌性、環氧乙烷殘留(若適用)、細菌內毒素等。建議設定凝膠化相關的性能。
若使用容器包裝(如預灌封注射器),并包含配合使用的附件(如注射針),應制定相關適用的性能指標(如預灌封注射器性能指標、注射針性能指標,及推擠力、可注射性能等)。
4.產品組成成分表征
4.1型膠原蛋白鑒別
紅外分光光度法、拉曼光譜法、特征多肽測定法、免疫印跡法、酶聯免疫法等可用于膠原蛋白鑒別,宜選擇一種或多種方法進行膠原蛋白來源動物種屬和/或型別的鑒別。也可選擇其他經驗證的方法進行膠原蛋白的鑒別。
4.2膠原蛋白含量
膠原蛋白含量可用總蛋白含量和純度計算。總蛋白含量的測定按照YY/T 1511附錄A“凱氏定氮法蛋白含量測定”進行,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蛋白質含量測定法 第三法 雙縮脲法”進行測定。若使用凱氏定氮法,需明確和驗證氮轉換為膠原蛋白的換算系數。
羥脯氨酸是膠原蛋白中含有的特異性氨基酸,分析測定羥脯氨酸含量后,可以計算出膠原蛋白的含量,可參照YY/T 0954《無源外科植入物 I型膠原蛋白植入劑》規定的方法進行。
4.3 總糖含量
參照《組織工程醫療器械 膠原蛋白》行業標準中的規定進行。
4.4脂肪含量
可參照GB 5009.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脂肪的測定》的規定進行測定。
4.5伴生的其他類型膠原
與I型膠原伴生的其他型別的膠原對I型膠原自組裝有影響,應評估和控制其在終產品中的含量,以確保產品批次間的一致性。其中,III型膠原作為I型膠原主要的伴生膠原,可以采用天狼猩紅染色或者更精確的免疫組化、免疫熒光、ELISA等技術對I型和III型膠原進行鑒別與量化。
4.6重金屬總量和微量元素
其中,重金屬總量以鉛(Pb)計。取膠原熾灼殘渣下遺留的殘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0821重金屬檢查法第二法進行。
微量元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電感耦合等離子體原子發射光譜法”、“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或相當的方法進行測定。
4.7有毒物殘留
I型膠原提取制備過程中,可能存在有毒成分如三氯甲烷、過氧乙酸等殘留。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相應檢測方法進行測試。
4.8酸堿度
酸堿度(pH值)是影響膠原分子發生自組裝的關鍵條件,pH為7.0-7.5 的膠原溶液可以順利地形成凝膠且成膠時間和成膠效果不會受到明顯的影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 四部通則0631的pH值測定法,取膠原凝膠前驅體溶液,采用酸度計測定pH值。
4.9外源性DNA殘留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四部3407外源性DNA殘留量測定法“熒光染色法”或“定量PCR法”進行。或者參照YY/T 1876《組織工程醫療產品 動物源性生物材料DNA殘留量測定法:熒光染色法》中規定方法測試。
4.10 α-Gal抗原殘留
α-半乳糖基抗原(簡稱 Gal 抗原)是動物組織、器官移植到人體引起超急性免疫排斥反應的主要靶抗原,廣泛存在于牛、豬和其他低等動物體內,人體由于有 2 個堿基錯位變異而不表達 Gal 抗原,但人血清中存在高滴度的抗-Gal 抗體,因此當人體接受含有 Gal 抗原的組織或生物材料時就會引起補體介導的抗體依賴型細胞毒性效應,引起免疫排斥及免疫毒理反應。Gal 抗原缺失小鼠已被廣泛應用于異種免疫原性評價。參照YY/T 1561《組織工程醫療器械產品 動物源性支架材料殘留α-Gal抗原檢測》中規定方法進行測試。
4.11 EO殘留
對于經環氧乙烷滅菌后產品的EO殘留量的可耐受接觸限量,建議參考GB/T 16886.7《醫療器械生物學評價 第7部分:環氧乙烷殘留量》中4.3.5.2的要求進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