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結束后、申報注冊前增加產品規格型號,是否可以按增加后的規格型號進行注冊申報?
發布日期:2025-04-19 21:56瀏覽次數:66次
對于醫療器械注冊項目來說,盡可能避免摸石頭過河,走一步算一步。最好是在項目開始時,以終為始確定所需注冊的產品,規劃醫療器械注冊路徑,并前置預見風險、合理控制風險。今天有客戶問到在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結束后、申報注冊前增加產品規格型號,是否可以按增加后的規格型號進行注冊申報?考慮到這個問題比較典型,因此寫個文章說說這個事。
對于醫療器械注冊項目來說,盡可能避免摸石頭過河,走一步算一步。最好是在項目開始時,以終為始確定所需注冊的產品,規劃醫療器械注冊路徑,并前置預見風險、合理控制風險。今天有客戶問到在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結束后、申報注冊前增加產品規格型號,是否可以按增加后的規格型號進行注冊申報?考慮到這個問題比較典型,因此寫個文章說說這個事。

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結束后、申報注冊前增加產品規格型號,是否可以按增加后的規格型號進行注冊申報?
答:不可以。依據《醫療器械注冊質量管理體系核查指南》的要求,開展臨床試驗的產品,在臨床試驗開始前,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應當確保產品設計已定型并完成產品檢驗,其安全性、功能性適于開展臨床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