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監護設備獲取數據、集中實時顯示、報警的獨立軟件,通常叫做中央監護軟件,在我國歸屬于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本文為大家介紹中央監護軟件產品技術要求及醫療器械注冊要點,一起看正文。
從監護設備獲取數據、集中實時顯示、報警的獨立軟件,通常叫做中央監護軟件,在我國歸屬于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產品。本文為大家介紹中央監護軟件產品技術要求及醫療器械注冊要點,一起看正文。

一、中央監護軟件產品工作原理
醫療器械注冊申請人應在綜述資料中明確產品工作原理,包括邏輯結構和物理結構。結構示意圖中根據需要可預留接口,如:關鍵操作員功能模塊、維修功能模塊、實用程序模塊等。
二、中央監護軟件產品邏輯結構
邏輯結構應描述產品的體系結構,可以按照功能模塊或組成模塊進行描述,也可采用其他方式進行描述,提供示意圖并依據示意圖進行描述。
中央監護軟件一般由“中央監護系統服務模塊、中央監護系統工作站模塊、中央監護系統管理模塊”組成:
(1)中央監護系統服務模塊
a.數據采集服務,能夠通過監護儀廠家提供的通訊接口及通訊協議,接收監護設備所發送的生命體征數據以及波形曲線、圖像、報警信息等內容。
b.數據接口服務,通過HL7等傳輸協議與HIS等系統進行“患者信息、監護記錄”等數據的接收和發送。應詳述數據接口服務,并提供相關驗證資料。
c.數據存儲與管理,提供分布式數據存儲功能,將獲取的生命體征數據以及波形曲線、報警信息等內容進行存儲與分發。可根據需要將數據存儲在不同的物理位置,防止由于單點故障引起的數據無法訪問或丟失。
(2)中央監護系統工作站模塊
實時監護工作站,通過監護儀廠家提供的數字通訊接口及通訊協議,實時采集監護設備輸出的多項生命體征數據(如:心電(ECG)、呼吸(RESP)、體溫(TEMP)、脈搏血氧飽和度(SpO2)、脈搏率(PR)、無創血壓(NIBP)、產科胎心率(FHR)及宮縮壓力(UC)、腦電圖(EEG)、有創血壓(IBP)等),提供對監護信息的顯示、回顧、存儲和輸出,并可對異常監護信號提供報警信息,并記錄全部報警內容。
醫生工作站,提供病歷管理、病歷模板錄入、病程記錄管理、會診管理等功能。
護士工作站,提供入院病人評估、三測表記錄功能、護理記錄管理、護理記錄等功能。
趨勢圖表工作站,為醫生和護士等臨床工作人員提供隨時觀察監護儀的不同參數變化,并進行趨勢分析的功能。
(3)中央監護系統管理模塊
提供用戶管理、部門管理、權限管理、角色管理、設備管理、系統信息管理、存儲介質管理等的功能。
三、中央監護軟件產品技術要求
3.1產品技術要求
產品技術要求應按照《醫療器械產品技術要求編寫指導原則》等規范性文件進行編制。
3.2規格信息
明確軟件的名稱、型號規格、發布版本、版本命名規則,軟件模塊(含醫用中間件)若有單獨的版本、版本命名規則均需說明。
明確不同型號間產品差異。
3.3性能指標
應參照《醫療器械軟件注冊審查指導原則(2022年修訂版)》附錄。申請人可以在此基礎上根據產品自身技術特點制定相應的性能指標,同時應在研究資料中詳述相關標準不適用條款的理由。性能指標應至少包含下列條款:
3.3.1通用要求
3.3.1.1功能
依據說明書和用戶界面明確軟件供用戶調用的全部功能(含安全功能)綱要,注明選裝、自動功能,其中客觀物理測量功能明確測量準確性指標,數據資源(如參考數據庫)明確數據種類和每類數據的樣本量。若核心功能相同但核心算法類型不同,則每類核心算法均需備注。
3.3.1.2使用限制
依據說明書明確軟件的用戶使用限制和技術限制。
3.3.1.3輸入輸出
明確軟件的輸入數據類型、輸出結果類型。
如:心電(ECG)、呼吸(RESP)、體溫(TEMP)、脈搏血氧飽和度(SpO2)、脈搏率(PR)、無創血壓(NIBP)、產科胎心(FHR)率及宮縮壓力(UC)、腦電圖(EEG)、有創血壓(IBP)等。
3.3.1.4接口
明確軟件供用戶調用的應用程序接口(API)、數據接口(含傳輸協議、存儲格式,如DICOM、HL7、JPG、PNG、私有協議與格式)、產品接口(可聯合使用的其他醫療器械獨立軟件、醫療器械硬件產品)。
3.3.1.5必備軟硬件
明確軟件正常運行所必需的其他的醫療器械獨立軟件(名稱、型號規格、發布版本)及醫用中間件(名稱、型號規格、發布版本)、醫療器械硬件產品(名稱、型號規格)。
3.3.1.6運行環境
明確軟件正常運行所需的典型運行環境,包括硬件配置(含處理器、存儲器、外設器件)、外部軟件環境(列明全部軟件的名稱、完整版本、補丁版本,使用“兼容版本”而非“以上版本”、“更高版本”)、網絡條件(含網絡架構、網絡類型、網絡帶寬),涵蓋客戶端、服務器端(若適用)、云端(若適用)要求。無需重復描述必備軟硬件。
3.3.1.7性能效率
明確軟件在典型運行環境(含云計算)下完成典型核心功能的時間特性,如:明確在指定測試條件下傳輸數據的時間,測試條件應明確網絡環境以及硬件配置。
3.3.1.8最大并發數
明確軟件在典型運行環境(含云計算)下的實施典型并發操作的最大并發用戶數和/或患者數,注明相應響應時間。
3.3.1.9用戶界面
明確軟件的用戶界面類型和用戶輸入類型。
3.3.1.10消息
明確軟件向用戶提供的消息類型和形式。
3.3.1.11用戶差錯防御
明確軟件對導致嚴重后果的用戶操作錯誤的防御能力。
3.3.1.12訪問控制
明確軟件的用戶身份鑒別方法、用戶類型及用戶訪問權限。
3.3.1.13版權保護
明確軟件的版權保護技術及其對軟件正常使用的影響。
3.3.1.14可靠性
明確軟件出錯的數據保存、恢復及繼續運行能力。
3.3.1.15維護性
明確軟件向用戶提供的維護功能和維護信息類型。
3.3.1.16 專用要求(如適用)
如果中央監護軟件能夠判斷、形成報警信息并執行報警(而不是僅從床旁監護儀獲得報警信號),應符合YY 9706.249的201.12條款(控制器和儀表的準確性和危險輸出的防護)。
如果中央監護軟件能夠顯示心電波形,應符合GB 9706.227的201.12條款(控制器和儀表的準確性和危險輸出的防護)。
3.4 安全要求
符合YY 9706.10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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